有網友在臉書社團貼文,指稱在路上撿到手機送警局,事後竟遭失主提吿,並稱「這個社會已經不容許你太過熱心主動」,但經警方追查後發現,該文轉載文章。
該名男子在臉書社團貼文,講述撿到掉在路上的手機,經送往霧峰警分局讓失主認領,事後反而收到失主提告,認為社會不容太過熱心,寧願讓遺失物給車子壓爆壓成碎片,也不要因為好心反而招來麻煩。該男子貼文後,經霧峰警方根據貼文事證查詢,篩選近年受理拾獲手機7百多件後,並未有遺失人向拾得人提告的情況。
霧峰警分局員警,聯繫貼文網有後說明,該文章並非自身案件而是轉載內容貼出「霧峰分局」公文封,則該公文封為他案與該文無關。警方表示,這名男子先前曾拾得他物,分局發文告知尋獲過程,並非遭失主反告毀損侵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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