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團:「救治司法癱瘓的二支箭」 輕罪由警察直接偵查。圖/台灣公民人權聯盟 |
我國司法案件在地檢署囤積案件已經爆料,不但影響案件審理進度,也造成受影響的人民備受煎熬,
近年地檢署未結案件逐年攀升,根據統計去年地檢署處理案件數高達 74 萬件,平均每名檢察官每需處理案件高達 930 件,等於一天就要處裡三件,民間團體台灣公民人權聯盟今日( 12 日)召開《救治司法癱瘓的二支箭》記者會,建議政府應當採取「檢警專業分工」,並落實「刑事妥速審判法」。
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陳為祥認為,去年全國地檢署實際偵查的檢察官人員低於 800 人,負責刑事偵查警察卻高達 7128 人,刑事警察有足夠的人力能量能負擔這樣的案件工作,去年(2022)地檢署起訴最重本刑 5 年以下案件為 16 萬件,占該年起訴人數 65 %,案件多屬於一般犯罪,陳為祥建議,由警察負責偵查,檢察官負責起訴,可減輕檢察官負擔,刑期在 5 年以下的犯罪由警察偵查,若有搜索扣押等必要,由警察直接向法院聲請,嫌疑犯不必移送檢察官,直接由警察起訴、緩起訴或不起訴的建議,警政單位可仿效美日設獨立警政委員會,再強化刑警的偵查專業與倫理道德規範。
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表示,檢察官每天被大量案件壓垮,沒有時間精神把案件辦好,過去即有雙偵查主體的建議,輕罪、微罪由警察為主體,但這部分沒有施行,若檢警專業分工,由刑警對誹謗、侮辱、偷竊等輕罪負責偵查,應能比檢察官做出更好決定。
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呼籲,立法院應緊急救治司法癱瘓。他認為司法改革毫無進度,是人民的無奈,現在的司法像是心血管嚴重堵塞幾近癱瘓。曹興誠表示,過去大眾都寄望於行政院或司法院,但司改的主戰場應該在立法院,應該讓立法院成為司法改革的發動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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